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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June

    愤青还是粪青?爱国还是害国?


     

    世间的事情往往并非人们想象中那么简单,也并非人们所见到的那么简单,遇到更加复杂的情况,所见加所想也并不见得能得出真正的答案。前段时间关于中西文化和新旧中文(白话文和古文)的论战,很多人发言,讨论也相当热烈,可是有一点感觉我觉得很有必要提出来,就是:中国太可爱了,中文太可爱了,可是会有很多的人,因为太爱它们,而把它们害掉。
     

     

    关于爱国


    一次世界大战时候,法国的巴黎没有被攻下来,当时有一位非常重要的老虎总理,名叫克利蒙梭,他对将军说了一句话:战争太重要了,所以不能交给将军。

     

    同样一个道理,美国国务卿杜勒斯在《战争与和平》一书中也提到过。 第二次世界大战快结束时,美国推动成立联合国,很多太平洋的岛相机要独立,但是美国的将军基于国防利益希望它们不要独立,导致罗斯福总统违背诺言,不让这些岛独立。虽然将军的意见被采纳了,他已经得罪了美国的有良知的科学家,最后这些科学家把原子弹的秘密送给苏联。 后来杜勒斯讲了一句话:我们为了重视将军们的意见而失去了美国原子弹的武器的秘密,实在划不来,这是爱国将军眼光过于狭隘的原因。

     

    再推广开来,我们来看现在的中国。中国人自古都不缺乏爱国者,可是他们由于意识形态的脱节,眼界的不长远,思绪的不开阔,观察力的不够透彻,常常会因为爱国而导致把国家害掉,救国而把国家毁掉。 多的不说,现在相当一部分提倡文明复古化的一群年轻人,就很危险。我并不是说他们有意识的要去破坏国家,而是他们局限于古代文化的专业性使得眼光变得很狭隘,举个例子说,大多数提倡文化复古化的人,是出身于中文系,或者对中文有极大其个人的兴趣。他们接触了很多的古典教育,却对现代的西方文化不够了解,即使他们之中有部分人能够学有余力的看很多西方书,但是这些书本身就有问题,翻译水平先不说,内容起码就是经过政治审核通过的,换句话说,是过滤过的。如此的隔着透镜来判断中西文化谁更符合时代性,难免会失真。

     

    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很好的取样,没有研读太多的中文学,也没有研读太多的西学,却有一个比较清醒的思想结构和勉强能够表意的文笔。 我相信自己能够代表一个广泛的群众的阶层对于中西文化给出一个评价:几乎90%的东方式的传统文化,都是过时和落伍的,还有10%,是属于可要可不要的。这个结论非常令人丧气,但我们却不能不接受这个现实。西方列强没有几千年灿烂文明,没有五花八门的国粹国学,没有接受孔孟教育,没有我们所谓的“精神文明”,可他们的国家比我们的更发达富强,人民比我们更平和快乐。 全盘西化这个口号有些aggressive,如果非要叫得顺口些,全盘西化不就是全盘现代化吗?

     


    文化是具有时代性的,却不具有遗传性。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以前,科学的力量不能得到完全发挥的时候,人类对于团体的依赖性非常之重,东方的文化是站在时代性这一边的。那个时候,整个世界的现代化就是指东方化,可是今天,科学的力量超前发展,整个人类如今一天的生产量比过去一年的生产量还要多许多倍。个体人类的生产力,创造力的重要性地位得到极大提高,西方的文化站在了时代这一边了。是顺流而下,而是断然自毁,还不清楚吗?

     

    至于我推崇全盘现代化,并且非全盘不可的原因是考虑到有相当一部分的遗留势力的阻当之后给出的答案。今天我们推广现代化,建立科学,民主,自由的现代化观点,势必遇到许许多多的阻力,如果希望得到80%西化的结果,就非按照100%西化的努力去做而不可得。至于那些无关痛痒的京剧,麻将,旗袍,格律诗等等等等这些可有可无的国学和国粹,就让百姓们自己去做选择吧!不能为了害怕遗忘旧生活,就连新生活的希望也不要了。
     


    所以我要说:“中国太可爱了,正因为它可爱,所以不能交给爱中国的人。”  他们太爱国了,以至于舍不得丢掉老祖宗的一切,他们太爱国了,以至于不能容忍除了中式的一切事物。 可是,不除旧怎么能迎新? 不破化又怎么能够建设?  没有大气度,没有长远眼光,这群爱中国的人,最终只能走向害中国的路。


     
    关于愤青

     

    再来谈谈愤青,他们又是爱国者之中另外一个群体,主要以叛逆期青年为主。爱国不是不好,而是如何爱的问题;愤青不是不好,而是如何做的问题。 爱国不以其道就会变害国,愤青不以其道就会变粪青。 粪青其实很容易做,骂政府,骂政党,骂贪官,骂身边的人。。。 我是很欣赏愤青们的勇气,却很不满意他们的程度,因为他们大多数人缺乏冷静的思考,又极其喜欢脏话,骂来骂去,不但找不到问题的顽节,很多时候,甚至连问题都找不到。其中侥幸有几个能找到问题且击中要害的明眼人,却又提不出解决办法。 这样的愤青对社会一点帮助也没有,你只会骂(姑且算每个人都能有眼光看到问题所在),提不出解决办法,不是空的吗?让你去做执政者,你不是也一样烂,一样蠢,一样无能?

     

    对于愤青们,我赞同他们的态度,反对他们的观点。可是我们不能苛求他们,他们毕竟是属于年轻一代,有冲劲,只是缺少一个方向,一个指导者。就像一群悍兵遇上一个冷静的大将才能发挥作用,愤青们需要的是一个冷静的指导者,思想家。 如果这个指导者没有出现之前,满地的红孩儿,乱其八糟的,光有力却不知往那里使,光有热情却不知往那里放。 这个时候,我建议大家还是要多读点书,多体验社会,多长点见识,如果脑中无货,口中无料,不是粪青又是什么?

     

    22 June

    能以逍遥同世法


     

    中国清朝有一个文化界的大佬,他叫王闿运。他被他的学生形容为:旷古圣人才,能以逍遥通世法。 这个人有两个特色,第一个是才学好。他把我们的书啊念的太活了,他的文章,他的诗,他的对联都是一级棒,他写的历史书也是一级棒。他后来就在湖南在四川讲学,变成一个大学者,学术界的龙头,事实上中国近代的思想都受了他的影响,像四川的廖平,像广东的康有为,到五四运动时候,那个五四运动前后,新文化运动的吴虞,喊出来打倒孔家店的口号的吴虞,吴虞什么人?吴虞是他学生的学生,是王闿运的学生的学生。所以王闿运是这么优秀的一个在近代中国里面,现代中国里面,这么一个等于压阵的大将,他是这么了不起的一个人。

     

     

    第二个特色是他活得久,一共活了85岁,85岁在那个年代是非常不简单的。他能够活到85岁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能够把自己相当的放松,能够用一种玩世的态度来看这个世界。所以他死了以后,他的学生杨度,就是帮着袁世凯做皇帝的筹安会六君子,这个杨度写了一副挽联写他老师,说他的老师啊是旷古圣人才,能以逍遥通世法;然后杨度写他自己是平生帝王学,只今颠沛愧师承。能以逍遥通世法,就是说我能够笑傲江湖,可以以游戏人间的态度笑傲江湖。我认为王闿运能够活到八十五岁,跟他能够有这种逍遥自在的心情非常有关系。

     

     

    当时因为他实在在文化界太牛了,袁世凯请他做国史馆馆长,他到了北京去看袁世凯,袁世凯住在新华门里面,结果这王闿运抬头一看,他说我老眼昏花,我老了,这不是新莽门吗?新莽就是王莽啊,什么意思呢?这就骂这个袁世凯,你怎么忽然篡位做了皇帝呢?你清朝的官,你怎么忽然就变成了中华民国的总统呢?所以他玩世不恭。

     

     

    再来看,然后呢,他在国史馆上面写个对联,写得好有趣,他说什么呢?他说民犹是也,国犹是也,何分南北;总而言之,统而言之,不是东西。可是呢,袁世凯拿他没办法。

     

     

    我杂七杂八得说了那么多,其实我要说的就一个道理:大家常常抱怨这个社会,太腐败,常常抱怨别人,太市侩,也就是因为别人市侩,社会腐败,所以自己要么变成顺民,什么没都不敢说,要么变成同流,跟着自己也看不起的人合污。事实上,我们完全可以自己按照自己的方法活下去,坚持做自己,只要方法合适,技巧恰当,一样痛快地做自己。

     


    我有很多的朋友,总是对我说:你太正直了,这样在社会上是混不开的,等你真的进入社会的时候,你就知道了。这些朋友说的话,不是没有道理,可是王闿运的例子一样告诉我们,只要你头脑够好,胆量够好,这两样好到“能以逍遥通世法”的程度,你可以像王闿运一杨,不但可以做自己,更可以开开心心的做自己。我反对“以沉默通世法,以市侩通世法,以世故同世法,以腐败通世法。”

     

     

    大家常常说西方没有精神文明,我觉得有一件事情他们做得就比我们好。西方人对于成功和成熟的男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定义:幽默。 机智幽默的态度在西方人眼中是最有智慧的表现。 从罗斯福,丘吉尔,到和我同月同日生的里根总统,他们都是以机智幽默诙谐的反应和表现征服整个西方世界的代表人物。

     

     

    能以逍遥同世法 --- 这是第一流的人才应该有的态度。

     

     

    07 June

    正义大还是法律大?

     

     

    继上一篇国大还是家大的文章,我又继续写了这一篇关于法律的文章。

     


    我们大概已经能够理解正义的原则是要比所谓国家的利益要来得伟大,来得放之四海皆准。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提倡多党政治和提倡民主政治,为什么要防止执政党导向错误的国家利益,以及为什么只是分子要监督政治的原因。

     

     

    可是正义的原则却不能用来治国,而应该依靠法律,所谓法律大过天。

     

     

    一个进步的社会,必须有赖于法治,有赖于大家对法律的信任。中国过去太偏重人治和礼治,所以搅得乱七八糟,毫无客观可循的是非与体统,也毫不实际。“正直的建议”固然很令人感动,但是在方法学上和基点观念上,却根本“碰不到头”。

     

     

    法律与正义原则冲突最大的地方,莫过于“法外杀人”。这也是在中国很常见的一个现象。我们经常看报纸,看到我们印象里所谓的“坏人”因为证据不足而被判无罪或轻罪的时候,我们很充满了愤慨,甚至迁怒于法律,认为法律是为有钱人制定的,法庭是为有钱人开的,更有想要“法外杀人”的念头闪过。这种因为偶尔的不公正性导致的“正义大过法律”的思想,从长远看来,是极度危险的。

     

     

    宋朝时候有一个坏蛋,大家皆曰可杀,可是没有杀他的法律根据。但是大家还是要杀。当时范仲淹看不过去了,他说:“你们‘法外杀人’,会杀得‘手滑’!” 什么是“手滑”?“手滑”是杀得开心、杀得痛快,迟早杀出毛病,乱杀一气,最后连无辜的好人或不该杀的人也跟着宰了,闹得人人自危,法统全无,社会不像个社会。  什么是“手滑”?“手滑”是杀得开心、杀得痛快,迟早杀出毛病,乱杀一气,最后连无辜的好人或不该杀的人也跟着宰了,闹得人人自危,法统全无,社会不像个社会。

     


    在一个建立一个法治社会的过程里,我们最应该注意的是一种“抓到了罪犯,放跑了法律”的错误。

     

    当罗文干案发生的时候,梁启超正在南京东南大学讲学,有人同他谈到罗案,问他:“政府抓罗文干,用的是非法手续,可是时机太迫切了,若等合法手续,手续办好,犯人早逃掉了。那怎么办?”梁启超说:“宁肯让犯人逃掉。不然的话,犯人抓到了,可是法律却逃掉了!”  守法的人“宁纵毋枉”,他们不但注意不“枉人”,更注意不“枉法”,如果贪图一时一地方便,任意“枉法”,要想达到不“枉人”的目的,就要枉费心思了! 

     


    世事没有十全十美的,法律也如此。

     


    我们如果因为要不放过一个犯人,而错杀掉一千个好人,那就太可怕了。所以,还是法律大过正义的好。

     

    06 June

    国大还是家大?

     


    在大头蟹的blog上面看到这样一句话: 今天看最新一期的李敖有话说,提到蒋介石的一句话:“个人利益可以牺牲,有的时候国家利益也可以牺牲,但是正义和原则不可以牺牲。”

     

    我觉得老蒋这句话是说得没错。(虽然他本人连个人利益也没有牺牲过)


     

    个人利益可以牺牲不用说。可是为什么国家利益也可以牺牲呢? 在我看来,在民主政治没有到达一个非常高的水平之前,国家的利益并非真正的国的利益,而是执政党的利益。 因此,正义和原则与国家利益相比较更加具有永恒性和不变性。

     

     

    举个例子说明

    宋朝文天祥,为了宋国宁死不屈,舍身成仁。

    他当时坚持和保护的宋国利益并不值得我们提倡,因为现在看来不管是汉族还是蒙古,都是中华民族,而当时宋国已经国力衰退,不利于中华民族的发展。他保护宋国利益,反而拖了中国的后腿。

    但是文天祥这种维护正义的精神和原则却是值得提倡的。在现在看来,我们欣赏文天祥为“原则”死,而不是欣赏文天祥为“宋国”死。

     

     


    擦亮你的眼睛,记住:在民主政治没有到达一个非常高的水平之前,国家的利益并非真正的国的利益,而是执政党的利益。 我们必须承认,虽然执政党的利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和国的利益是相符合的,但是也有极其个别的情况。

     

     

    有时候,国并不是一定比家大。这就是真相。

     

     

    03 June

    真小人和伪君子

    我立志做大丈夫,但是我深知大丈夫是难做的,不但要忍得住寂寞,而且要耐得住骂。 

     

     

    这个世界上,粗俗的人太多了,愚蠢的人太多了,邪恶的人太多,自私的人太多了。。。 你不能把他们全打死,因为打不完;你也不能一味忍耐他们,因为忍不了。 这些混蛋和笨蛋,在人数上,他们代表的是大多数,在贡献上,他们做出的是绝少数。 他们不但自己不肯牺牲,不肯努力,还要攻击其别人,企盼着所有人都和他们一样,堕落。 所以,做大丈夫难。

     

     

    如果外界环境非要逼迫我不能做大丈夫的时候,我也“宁做真小人,不做伪君子”。 如果我的朋友中没有大丈夫的话,我也宁选真小人,不选伪君子。 真小人是小人中的君子,他们即使要与你开战,他们即使要耍花招,也是不藏着掖着,而是明着和你玩。他们放冷箭,但他们的冷箭不冷,因为他早已经告诉你他会放这支箭。                                                                                  

     

     

     伪君子则是小人中的小人,他们站在“朋友”的队伍里面,却干着“敌人”的勾当。

     

     

    我敬佩站在我城门下辱骂我的敌人,但我憎恨站在我背后开枪的朋友。

     

     

    有时候,朋友比敌人更可怕。

    26 May

    论战论战,岂可不论而战?

    点点兄,看到你的“如此,且看诸君有效有益的进行所谓的非专业的,游下自上的讨论吧,希望我能从中大开眼界,进而受益无穷!”和“逸群君,在您这儿踩了两个不顺眼的脚印,多有得罪了!”

     

    不知道点点是不是误会了我的意思,我丝毫没有不顺眼的感觉。我觉得我们现在的讨论很好,正是我希望看到的。

     

    同意是好的,不同意也是好的,这是论战的正常现象。这不是争论,只是摆观点,可能最后参与者都不同意对方的道理,但是其他的看客却可以自己在心中衡量。

     

    有个道理我不懂:西方的论战也很吵闹,但是大家绝不真心动气,即使骂得面红耳赤,也不进行人身攻击,只是在内容上面据理力争,不同意也只是咬住“反对”牌子就行了。为何我们的论战不能如此呢,难道见解不同就非要看不顺眼吗? 我虽然不赞同点点,但觉得点点说得很有代表性,也很礼貌。 我看得不但非常得顺眼,还很喜欢呢。

     

    你始终把握用内容说话,我很欢迎你来讨论,即使你非常不同意我的观点,或者认为我的观点极其狂躁嚣张,都很好。这都是你的感觉,而且是你对我写的“文字”的感觉,不是对我的“人”的感觉,我丝毫不会看不顺眼。古有:不打不相识;我们大可以不辩不相识嘛。只要仅扣住文字来辩,来骂,都是可以接受的。

     

    比如说,你们今天看到我的文字,甚至可以骂:真是他妈的崇洋媚外的文章。我都可以接受,因为是说我的文章,而不是说我的人。况且我的文章里号召的就是:不管洋猫土猫,逮着耗子就是好猫。 我们不要被一个人的花言巧语欺骗,因为一个人说的和写的不代表他做人风格,反之亦然,对吗?

     

    我是一个不懂语法的人,仅仅会凭借一些肤浅的语言印象写字。我也不断的说,语法我是门外汉,超级门外汉。而且我还说如果要论战,务必请胤子,苍天和其他精于文言文语法的朋友来谈文言文语法的好处和值得提倡文言文的理由。 “文白论战”,我只是充当一个发起者,一个不重要的小脚色。打个不很恰当的比方,足球评论员不一定非要会踢足球吧?  点点兄和Johnny都说对了,有一点我真的要很抱歉的说:我实在没有太多时间去研读很多文言文的内容。网站中,我只看了关于《马氏文通》的一篇文章。但我相信胤子,苍天可以用比较通俗的方法来解释文言文的好处,而鼓励我们去改善对文言文的态度。

     

    美国历史上有一位著名的大法官(名字忘了...),他是最高法院九名法官之一。他最有名的地方在于:每当一条法律被其他八名法官很轻易地通过的时候,他就要反对。他的意思是:我明明知道我是赞成这法律的,可是我还是要反对,因为法律太重要了,我们必须要严谨,所以我要反对我赞成的法律。很多时候,反对代表一种反对的精神。这种精神是一种严谨的态度,求真的精神,它比一条法律重要得多了。

     

    这是西方的论战的态度,如果大家和和气气论战,是不行的(胤子兄太谦虚,谦虚的不行);但是因为论战生气而产生对论战的反感,也是不行的(好似点点兄,也不是太好)。 

     

    真理是越辩越明的。只有有心追求真理的,论战和骂战都是可以接受的。为了真理挨两句骂算什么,而且还不是人身攻击。不怕,大家继续。语法论战就算无丝毫实际作用,我们能够通过此论战了解到西方论战的真意也是很好的。中国实在很需要这样的精神。

     

    这段时间写了很多东西来介绍论战,表明态度,良苦用心在于引入一些西方的对待真理的精神和态度。这些是讲人情的中国自古没有的,也是建设现代化中国所必须的。我们这一代年轻人尤其应该了解。

     

     

    24 May

    My Space

    我的自白书

     

    我常说的我的文章常让人引起误解,因为太过于aggressive,甚至显得“毒辣”和“六亲不认”。朋友说我写文章杀得兴起时,就连朋友敌人都分不清了。在胤子那儿的时候,马余辉老兄站在我这一边帮我说话,也被我“倒打一靶”。 其实,我写文章和做人的态度真的是大大大地相反的。 和我相处过的人都知道,我不仅喜欢开玩笑,为人极易相处,而且还是非常重朋友义气的人。

     

    唉,相对于写文章,我真的更加喜欢谈心。这一代中国人关心思想和文化走向的,已经少的可怜了。 我实在是很珍惜,也很尊敬这些“志同”的朋友(“道”同不同先不管)。可是遗憾的是,这份“惺惺相惜”的情意实在不能让我放弃我自认为的“真理”。

     

     “不是我爱朋友少,而是我爱真理多”,我相信我的朋友们能够有这份雅量,去允许“敌人”说出他们的声音,他们自以为的“真理”。 老祖宗最喜欢讲人情重于真理,害得后人在洋人面前面子丢尽。 我硬是要反其道行之,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这样。 论战归论战,交情归交情,打完骂完然后大家一起去喝酒,这样做才是一个有雅量的知识分子。

     

    我喜欢SPACE,因为这里有言论自由(不是100%,但我已经满足了)。

     

    我喜欢争论的方式来寻求真理,尽管论战的结果不代表真理,可是大家都把各自的想法的摆出来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的思想只要动起来了,总有一天会向真理靠近的!--- 这就是言论自由的魅力所在:不再强迫人家接受你的观点,不再是运用各种手法封锁你的声音,大家畅所欲言。言论自由是不求结果的,是没有胜负的。 一方可能在口舌之争上得了快感,但是参与论战的看客心中会有自己的一杆秤。

     

    自我感觉对争论的“度”还是把握的比较好,因为虽然我文字语气强烈,似有不吞掉对方绝不罢休之势,但这实在是文风问题。 我尽量把握“就事论事”的态度,小心翼翼作到不扩大到文字内容以外的角度去讨论,每一次论战我都仅仅把对方的观点罗列出来,然后再发表我的看法 -- 我觉得这样是一个好的态度,能够把情感伤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22 May

    关于爱国情

    读jowjow《爱国与噱头》有感


    http://spaces.msn.com/members/jowjow/Blog/cns!1pk5S1h3ArKjOgQ_-9uklR6w!296.entry

     


     
    jowjow在他的文中提到:“门户搞签名了,爱国团体搞签名了。甚至于个人也到处放言自己的个人网站不做了,甘愿成为投票的镜像,我去了以后,投票的链接却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自己的广告却是大号字黄金位。爱国归爱国,但是其中的做秀的味道,明眼人还是感觉得到的。”

     


    对中国群众的爱国心,我也是“满怀希望,伤心绝望,最后被迫接受现实”一路走来。

     


    我曾经为此担心过,苦恼过,痛骂过,也冷静的思考过。 思考的结果是我终于从“此路不通”的失败中,杀出一条“放弃故我”的新路:现代中国没有民族主义,这是我们不得不认识的一个现实。要增加中国人的团结心,自豪感,爱国情,凝聚力,日式的路(也是古中国的老路--依靠民族主义)是走不通了。 旧路是堵死了,那么新路是什么? 当今世界,多民族性和爱国情共存的国家,最明显的就是美国。 不要看美国人天天也骂自己国家,也烧自己国旗,可是那是他们自己烧,他们自己骂,他们的爱国情一点也不比别人弱。不信,你去美国烧烧国旗看。美国人的爱国情还在于他们肯大把大把的把钱捐给大学做教育。 这不是老美人好,我就没见他们给我们大学捐过,我们发大水的时候,多少人死伤,也没见他们捐过。 美国那群基督徒的自私心理,我早就看透了。

     

    经济带动民情,国家富强了,腰包满了,说话气就足了,爱国情就起来了。没有裤子穿却要讲民族自豪感,这条路,我们早就该放弃了。


                                                                                                             ---一点点读后感

     

    21 May

    第一次中西文化论战--论科学

    中国为何没有科学

     

    谷心雨津是学纯科学的人,也是关心中国发展前途的热心人儿。前日他发起一项讨论,题目是“科学是否是西学”? (http://spaces.msn.com/members/pwhrsci/) 邀我前去说一些拙见,也希望能引发一次关于文化的论战。我觉得此问题要讨论起来,实在复杂得要命,非只言片语可以说清,故在这里重开一片贴子,引用谷心雨津的见解,也补充一下我的意见。

     

    关于中西文化论战,从三百年多年前的鸦片战争开始就一天也没有停止过,很多大学者也讨论过,我想我也是在此把我所知道的系统的写出。科学是西学么?这个问题我想换个角度来回答:中国历史没有科学。

     

    我举出三点来证明:第一,中学虽然历史悠久,成果辉煌,但实际上脱不了一条主线,孔家思想!中国学术的主流,以“礼”为学的最高峰,以“礼”为核心,培植一系列中学文化。这一系统的思想习惯,逐渐与追求真理的科学思想产生分歧,最终结果是:人治大于法治,“礼”学大于“理”学。礼学的垄断地位导致中国社会形成一种面子心理,即人们承认行为和思想有“表”和“里”两个标准,表面的标准重于里面的标准,人情的标准重于真理的标准,这样做的结果是人与人相处互不真诚,且尊之为世故老成,对公事公开的欺骗,名之曰管样。--因此重视面子的中国社会,就没有真正的科学思想产生过。 对圣人的过度尊重重于科学真理的态度同样也束缚了中国人对真理的认识。 比如说:凡是人都会死,孔子是人,孔子也会死。这样一个简单的逻辑,在古人眼中却绝对不能说,连想也不能想。这样的环境如何孕育科学?

     

    第二,教育的内容与教育的制度,是人们以“读书”为唯一目的。对这一狭隘目的的,致使我们之一民族思想活动关闭在一个极狭窄的范围里,即便天资再高的人,也好像被压在五行山下的孙行者,无法施展能力。中国自古就把所有的教育制度建立在吟诗对对上面。两千年来的中国教育,从自汉朝的词赋到清末的八股,只是教会了人对一连串的好对子。

     

    对对子本身不是什么有害的事物,它可以启发人不少的美感,增加中国人对生活无穷的意趣。只是自古中国教育把人们都限制在这一样事物上面,终于导致了最后的祸根。 而欧洲却早在欧几里得的时期就开始研究几何,最终欧几里的的几何训练逐渐发展成为欧洲的科学;而司马相如的词赋就逐渐发展成为中国的八股。

     


    第三,中国人对文字的态度,也一样阻碍了科学的发展。中国人对于文字的态度,很少一部分人把它当成严谨描述事物,记录事情的工具看待,大部分人都是停留在原始人把文字当成画,音来对待。一个例子是符咒,对联的产生,另一个例子是诗赋的不断兴盛--(诗赋最早就是被当成乐曲而产生的)。古人作的诗,写的文,常常是不清不楚的,只强调音的好听,不强调意的准确。由此产生了许多,谁也看不懂的文字,诗词--甲读了可以解释为甲意,乙读了可以解释为乙意,从字面判断谁也不清楚原意是什么?搞不好连作者也并不十分笃定。 《大学》中一个抽象名词--“格物”,翻翻古书,名家们各执一词的解释就有七十多种!到底那一个是真的? 这样的语言如何产生科学。

     


    论语言的严谨性,法文第一,英文其次。这也是为什么十四世纪以前,主要科学都是集中在法国的原因。 相对于中文,英文在这方面就有些优势,经过几个世纪的科学界的磨练,英文在欣赏性上大大输给了中文,可在实用性上就是中文不可比的。谷心兄考过GRE应该对此深有感受,英文是比较适合精准描述的,也是比较适合科学的一类文字。当今所有的国际性学术论文必须用英文发表,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英文是适合科学的文字。中文句子不分时态,不分性别,不分主被动,一切都要靠听着猜,读者猜,这样不严谨的态度养成的习惯也使极度不适合科学的延续和研究的。 总结一下是中文适合口头交流,却不适合书面描述。

     


    在讨论中,由于时间的关系,我只提到了第一个原因。对此谷心兄给出了一些宝贵的见解。他首先提到了:“中国古今严谨的学者向来都不缺少,考究论证,毫不马虎,追求学问,孜孜以求。"朝闻道夕死可以" 的献身精神也不逊布鲁诺。 我觉得他们所代表的就是中国的科学精神。”

     

    "朝闻道夕死可以"中的道并非科学道理的道。 中国的文化遗产里除了“大学问”外原来也有火药,指南针,算盘等前科学(就像炼金术一样,只能算前科学,因为没有科学理论支撑,仅有实践经验而以),但这些在整个中国文化中太小了,太少了,和其他的中学比起来,这些显然没有得到足够的认识,也没有得到进一步发展。 原因从《论语》中的话我们就能看得很清楚:“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行指做人,行事。文指文学--做人已经任重道远了,能有余力学问的自属极少数。四库全书(经史子集)里-经,史,子,这些教人做人,做官,处事的占了四分之三,学“文”的部分--集--只有四分之一,科学的部分简直不知道少到哪里去了。中国历史记载那些接近科学内容的书籍,真是少之又少。于是我说:“中国的道多是社会学的道,人情学的道,处事学的道,侍君学的道,不是科学的道。”

     


    谷心又提到:“不过直到西方科学精神如此发达的现在,基督教还是在意识形态领域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GF的Evolution 教授也是一边讲着达尔文的进化论,一边还需要基督的救赎。”

     


    宗教和科学的关系,这个实在太复杂,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清。但是信教并不代表不科学。 打个比方,我们明明知道抽烟不好,有害身体健康,我们有的人还是忍不住会去抽。信教也一样,很多人明明知道那一套是假的,可是为了心灵的慰藉,找个虚无的信仰作为寄托,我们也不必去责怪他们。 信教也分程度不同,重科学大于基督的科学家是真科学家,重基督大于科学的是假科学家,不能因为信教而否定其科学性,就像不能因为一个人抽烟就代表此人不知道吸烟是有害的。 我们不能以偏概全,应该看主流。

     

    谷心雨津又提到:“来美国(谷心兄在美国)的中国科学家何其多,出色的何其多,以至被认为美国科学发展的支柱之一。他们的科学精神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中国文化而逊色于任何美国人。”

     

    看到这段文字,我想谷心应该是有些误解我的意思了。我指出,中国古代没有科学(有也是极其可怜的一些前科学),但是我没有说中国人没有学科学的天分。学科学的天分不需要遗传,中国人古代没有科学,不代表我们现在不能学科学。只要努力,只要肯学,只要认对方向,中国人一样也能学好科学。

     


    学科学的脑子我们是有了,学科学的土壤,祖宗却确实没有给我们留下来,我们必须要靠自己创造。但是不承认现状,不推掉不该留的旧底子,新土壤怎么能建立成呢?  我的结论是中国要建立科学的土壤,面子心理必须攻破,逻辑训练和精确的文字描述练习必须取代文字游戏,科学教育必须跳出书本的圈圈。

     

    -------------------------------------------------------------------------欢迎关心中国思想文化的国人参与讨论。

     

    有关“玄学为体,中学为用”,涉及文化的整体性,以后将论述。(好累啊...)

     

    为青年朋友写战书

    前言: 本来我已经决意一天花在blog的时间不超过一小时,并且产量不超过一天一篇文章,可是我实在按耐不住,也无心情去做“正事”,因为最近的“论战”,“论教”让我忙得焦头烂额,我深有“大家喜欢以年纪压倒对方,而非说道理”之感。 早就筹划以此为主题为文一篇,但我知道这篇文章的出炉,将会引起更多的人对我的“同仇敌忾”,也许联合起来集体将我的blog“封杀”,致置于万劫不复的第十八层地狱。 幸好我从未有过别人捧场的经验,也已经习惯孤芳自赏,而且我交朋友一向重质不重量,若是偶尔能交得上一两个志同道合的朋友,我便要阿弥陀佛了。 在考虑了这些种种之后,我终于在不该出手的时候,出手了。

     

    《为青年朋友写战书》

     

    我本不算青年人,因为叮当常说我老,并且也说我不成熟,原因与青鸟兄的不同,是因为我常常以超越常人的高要求要求自己去做人,去逼迫自己能有几分“伟大”的“样子”。

     

    我有一点与其他“老年人”不同的地方,就是我不常卖老,至少我不那么明显的卖老,至少我从不用“盐和饭,路和桥”的大棒子来打青年人,尽管我可能会以前辈的经验和历练站出来就理论理,就事论事。 我觉得我自己在这方面做得尚好的根据是我做到了:让道理说话,让知识说话,而非让年纪说话。除此之外,我还尽可能的去鼓励青年人,鼓励他们狂,鼓励他们豪。  中国自古之风气,教人老老实实遵贤敬老,因此搞得全国上上下下,从科学界到文化界,一派老气横秋。偶尔出一两颗敢想敢作敢狂干的好种子,大家就视为异端,不管中年人,老年人,或者是稍长几岁的青年人都跳出来,指责其太不尊老了,太不成熟了,太狂妄了。 老实说,我看不下去了,非得跳出来为青年人说几句话。  

     

    这些打青年人棒子的老年人,大约可分两种,第一种是“博我以文,约我以礼”,这类人是比较好的,因为他们即使打下棒子,这棒子也是就“理”说“理”,只不过他们“理”老了点,过时了点。遇上这群人是青年人的福气,他们尽管不对,也还是按理出牌,青年人尚有在内容上反驳的余地。

     

    还有一种老年人,青年人尤其需要防备。 这类老年人他们自己不行,还怕后起者抢了他们的风头,于是他们连教带吓得告诉年轻人:“你们再过两年,等你们看到这个世界时,你们也要变得和我们一样了”。 他们事事看青年人不顺眼,挑他们骨头,泼他们凉水,拖他们后腿,深怕有一天青年人一溜烟跑到目不可及的前方。此派的显例就是西游记,唐三藏这个“成熟懂事”的老者便时时刻刻月月年年叮嘱责怪孙行者“不懂事,不成熟,会坏了取经的大事”。 事实上,”取经一事, 明明孙行者一人足可胜任, 可是却一定要派唐僧那个血压又高,头脑又混的肉馒头作主角, 还外带了猪八戒沙和尚两个工谗善媚的走狗青年, 唐僧根本不比孙悟空高明, 只是装的老成持重些。” 这还算了,可恨的是唐三藏这家伙,还得依仗自己“年资已久,是胡吉藏的老弟子,跟姚思廉是老同学”,凭着自己“在菩萨面前吃的开”,自己没能力视妖怪,打妖怪却老拿着“不成熟,狂妄无知”的大帽子当紧箍咒,天天在孙悟空耳前念叨。

     

    此刻的心情,我不得不引用一段索罗(Henry David Thoreau)的一段文字来表达,因此文英文写的相当有霸气,故引之:

     

    I have lived some thirty years on this planet, and I have yet to hear the first syllable of valuable or even earnest advice from my seniors. They have told me nothing, and probaly, can not tell me anything, to the purpose. Here is life, an experiment to a great extent untried by me; but it does not avail me that they have tried it. If I have any experience which I think valuable, I am sure to reflect that this my Mentors said nothing about.

     

    我在这个星球活了三十年了,从我的老前辈那儿,我还没有听到可称的上有价值的或热情忠告的第一个音节,他们什么也没有告诉我,可能也告诉不了我什么中肯的话了;这就是生命,一个大部分么没有被我体会过的经验,他们虽然体会过了,可是对我却没用。如果我得了什么我觉得有价值的经验,我一定会想:这个经验,我的“指导人”压根还没提过呢。

     

    还有赖斯(Cal Young Rice)在《The Young to the Old》里告诉老年人:

     

    You who are old,
    And have fought the fight,
    And have won or lost or left the fight,
    Weight us not down,
    With fears of the word, as we run!


     

    你们老了,
    打过了这场仗,
    赢过,输过,然后又丢下这场仗。
    如今我们在奔跑,
    你们的对世界的恐惧,
    绝不能把我们吓倒!

     

    最后,我要对“老年”朋友说两句,新陈代谢本来就是很普通的自然现象,它的结果势必产生许多“残渣”,这些残渣也势必会被淘汰出历史的舞台,这种异化作用是一切生命的起点,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如果我们不能做青年人“有骨气”,“不乡愿”的好榜样,那要么我们就该诚心诚意地站出来,为敢想敢做的青年人鼓掌,要么还是默默地退出这条挡住青年人前进的道路的好。

     

     

     

     

     

    10 May

    怀素该打屁股

    怀素将我的给她的信,转载了。(她是我的好友,而我也忘了和她强调“这封信敏感,切勿转载“。因此我不责怪她)。 在她的版面上面,有一个叫“卖火柴的狼“,发了感言:“信佛不过是一种自我净化和与人为善,善是什么?有定义,无格式,心诚则灵,信则不一定要去做苦行僧,取其精髓,弃之形式,信则一定要每天念佛经上万遍吗?做到知乐,行善足已……他太拘泥于形式了……“

        我想我可能这位狼兄误解我的意思了。我并不反对信教,可是我不赞成选择性信教和死板信教(第一层和第二层信教),但是我敬仰第三层信教。对于第一层,何必说信佛?只需说自己有修养,也有时做做好事就好了。--我从来不说自己信教,可是我也行善,我也知乐,并且不算少。第二层,确实信教,在推广佛教来说,功不可没,此种人大多数为职业性的。但他们的功德(姑且用此一说),往往还没有第一层的人高。第三层,高僧,掌握了佛教的真义。

        对于“他太拘泥于形式了“的说法,我是有些不爽的。不是我气度的问题,而是我没有这个意思,你非说我有,出家人不打诳语。这样子不太好吧?

     

       我的一点点愚见和反驳。“取其精髓,弃之形式“正是我所提倡的。可是怎么个取法?怎么个弃法?

    愚以为信佛有三层:

        第一层,选择信教。对己有利则信,无利则不信。也就是大多数人经常作的。这种人常常自以为得其精髓,事实上,行为上面违规甚多。不但自欺欺人,还要自我催眠。他们标准不统一,在这件事情上面信佛,在哪些事情上又不信佛。什么时候取精髓,什么时候弃形式,任他说了算。他们连“形式“也做不到,只好去找“精髓“。他们自己也不信佛教里面的轮回转世,因果循环。他们也许唯一从佛经里面得到的好处便是能够安慰自己的心灵,他们根本谈不上“行善“,因为行一时善不是信佛,要行一世善才行,此事善而彼事不善,这是哪一门子佛?他们只能是做到“知乐“而已,可是知乐根本不需去信佛啊,仅此而已也不算信佛啊。佛学有行善无定形一说,可这不是指善的标准没有定型。如果不清楚,我试举一例,在第三层信教中有提到。

     

       第二层,信教。真的能够以实际行动律己,虽然不得其精髓,但是却是一名好教徒,起码他时时刻刻以佛义自律。即使不能行大善,但起码不行恶。起码能事事善,时时善,处处善。

     

       第三层,得道。此层行为与第一层颇有相似,可是他们是真正的取其精髓,弃之形式。他们事事标准统一。记得有一段叙述一个高僧,当清兵要他吃牛肉,他拒之;以刀架脖子上威胁,亦拒之;以刀架百姓脖子上威胁,遂从之。这些高僧才是真正得道者。他们绝不抱着“取其精髓“的口号,天天吃牛肉。他们也不面对架在自己脖子上的刀刃,心中默念:“弃其形式“,然后欣然享受。他们有他们严格的“弃“的标准,“取“的得标准。当他们用这个统一的标准去衡量到他人性命和教义的轻重,他们没有违反心中的教义,舍弃了形式的教义。他们是高僧!我敬佩之。

     

        “卖火柴的狼兄“,自己是那一层?

     

        谈论到这里,结论已经很清楚了。要不要信教?想做第一层,没有必要去信佛,也不要把自己说得那么伟大。我总提倡做多少事,就打多少分。有那些信佛的功夫,有那些和我辩论的功夫,不如去想想实际的问题,不如写写论中国腾飞之路,企业经商之道又或者论言论自由更加好。  想做第二层,我不建议,因为更加没有必要。 走第三层路,我是敬佩的。

     

     

    09 May

    我不怕孤立

          我的大半个人生的成长,几乎都在孤立的环境里面进行着,从求学,爱情,交友,处事。虽然对我来说,每一次成长的经历或者挫折都意味着一次人生阅历的巨大突变,可对于外界,我的影响是那样的小,外界对我的了解也是那样的少,我的成长可以说是:默默地。我在我自己的世界默默的成长,从不轻易表露出我的痛苦和不甘,我只是笑脸,笑脸相迎的去承受。我不在乎朋友说我幼稚,不在乎家人说我冷血,不在乎情人说我不坦白。 我知道,男子汉就是一块钢铁,我要做钢铁中的钢铁。我的成熟,多情,坦白超乎一般人的境界。我默默地接受身边的人对我的不理解,我深刻了解这个世界的庸俗和没有眼界。我坚信不理解我的人终将离开我,独具慧眼的挚友总有一天会靠近我,与我并肩作战。

       

         我在我的《狂人日记-朋友篇》写下

         “我变得喜欢交够朋友,讲义气的朋友,这些朋友,都是旧式的。我的性格嘻嘻哈哈,这使我能够接触到很多的人,但是我对知心朋友的选择标准却很严格。我不喜欢现代式“即溶咖啡式朋友“,这样的友情现实,速成,而易消。这样的朋友,我总觉得无话可说,或者即使谈心,也是对牛弹琴。我的朋友,多半非常有原则,讲义气,决不做害朋友在先的事情,也不背叛朋友,当然我自己也是这样的人。


          我对人情世故的看法。我有我自己的原则,就是绝不先犯人,绝不害人在先。但是有仇一定报,因为有恩我也一定会报。有一段话形容我这样的性格特别合适:“他绝对不会先向你开枪!但是一旦你先向他开枪,他就会机关枪把你打死,打死之后还不算完,还要补上一枪!”。我是这样,我所交的朋友也如此,不但恩怨分明,有情有义,还大多是个强者,不是虚伪的物质上的强者,而是人格境界的强者。我总觉得一个有仇不报的人,必定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我甘心情愿独自过着“坚苦”的生活,我越知道别人的沉沦情形,我越逼迫我自己进取不歇;对别人的了解越多,给我的反动力就越大。朋友说我太矫枉过正,本是可做可不做的事情,可是我看到别人去做的时候,我就越发不去做它了。本是可要可不要的钱,当看到别人去拿的时候,我就越发不去要了。我知道这种有意的扩大刺激,会增加我的反动力,但我却觉得这对我来说不见的有害。

        

          对自己期许越不凡,对自己要求越严苛,我才能从一群普通人中间站出来。我耻于做一个普通的男人,所以我才处处逼迫我自己与他们不同,别像他们那样没出息!经常比较的结果,是我更加凝固我那宏远的志向,是我离他们越来越远,我也越来越孤立。。。但是这孤立是骄傲的,有安慰的,有收获的。虽然这条路任重而道远,但是自古到今,所有近乎“强梁”的有志者总是“绝不怕孤立”的。

     

         在这个和平的年代,软弱的文明四处流溢,我不想像其他男孩一样“文文明明“的,“窝窝囊囊“的终其一生。我希望自己给这个年代做个榜样。我希望我的朋友中,有越来越多的人能够理解我,了解我;能够如我一样,站在我身旁同我奋斗。

     

         但是,我同样“绝对不怕孤立“。

         

    06 May

    男人和女人谁快乐?

    格桑美朵_Amanda在昨天的留言里面问我:做男人有那么快乐么?我回答说,做男人的快乐是女人体会不到的,做女人的快乐也是男人体会不到的。

    这句话让我想起来Friends里面的一幕:昌德和莫尼卡不能生育,于是找了一个俄亥俄州的女人自愿将孩子给他们抚养。在产房里面,昌德看见女人分娩前的痛苦,问:生孩子真的有那么痛苦么?...(记得不太清楚,大意如此),最后为了分散女人注意力,昌德展开生平所学,讲出名列人类十大难解问题之首的恐怖难题:问,到底是生孩子分娩痛苦,还是被踢到LP( luan pa)痛苦?

    看看,这个男人痛苦还是女人痛苦的问题,足以名列全球十大难解问题之首。我想我也只是在这里肤浅的分析一下。其实,从一个角度出发,快乐=痛苦的反面。如果我们论证出来女人比男人容易痛苦,也就能得到一点答案了。

    女人太容易痛苦了。天生条件不好,痛苦!天生条件好,更痛苦!我亲眼见过我身边多少女生,出生名门,金银万贯,或是书香门第,出口成章,又或是天生丽质,身材高挑,可这些女生却常党抱怨他们不幸福,不快乐。她们在自己鼎盛时期的时候,往往会抱怨没有男人可爱,没有男人配得上他们。我曾经夸张地说过:现代新女性最不可爱的地方就在于,她们觉得所有男人都不可爱。

    女人的减肥和美食的双倍痛苦:一个女人可以终其一生去研究美食,同时也可以终其一生去从事减肥事业,这真是一个对男人来说难解的谜。

    女人太脆弱。所有的女性的另一个痛苦来源就是时间,没有人能够逃脱时间在你身上留下的痕迹。可是偏偏这痕迹对女人来说,是致命伤。当年红及全球的BB(芭比芭度),年老的时候曾经打破家里所有的镜子,为了避免自己看到老去的容颜。还有好莱坞的大小赫本,当她们年华老去的,一样连门都不敢出。

    “粉棉磨镜不敢照,女子盛时无士年“。一个女生风光的时候,快乐的时候不超过十年啊。当然现在科学发达了,化装技术,整容技术都进步了,可是不过也是十五年,二十年罢了。好莱坞性感女神梦露,在36岁的那年,用死亡来捍卫自己的快乐。可是又有几个女人有如此般勇气呢?

    我不敢说女人和男人谁快乐。但是我敢说:中年的男人比中年的女人快乐的多,老年的男人比老年的女人快乐的多。不是吗?